農保保險給付項目
- 生育給付
- 身心障礙給付
- 喪葬津貼
申請各項給付請直接洽投保農會辦理。
1、生育給付:被保險人或其配偶合於下列情況之一者,得請領生育給付:
(1) 參加保險滿二百八十日後分娩者。
(2) 參加保險滿一百八十一日後早產者。
(3) 參加保險滿八十四日後流產者。
2、身心障礙給付:
請領資格
(1)被保險人在參加農保期間遭受傷病或罹患疾病致身心障礙者。
(2)被保險人因遭受傷害或罹患疾病,經治療後,症狀固定,再行治療仍不能期待其治療效果,如身體遺存障害適合身心障礙給付標準規定之項目,並經全民健保醫療機構診斷為永久身心障礙者,得按其當月投保金額,依規定之身心障礙等級及給付標準,一次請領身心障礙給付。
3、喪葬津貼:被保險人死亡時,按其當月投保金額給與喪葬津貼十五個月,前項喪葬津貼由支出殯葬費之人領取。
請領各項給付均需審查農保加保資格條件是否符合,如經審查不符加保資格條件者,依規定不得領取保險給付並應辦理退保。
1、生育給付:被保險人或其配偶合於下列情況之一者,得請領生育給付:
(1) 參加保險滿二百八十日後分娩者。
(2) 參加保險滿一百八十一日後早產者。
(3) 參加保險滿八十四日後流產者。
2、身心障礙給付:
請領資格
(1)被保險人在參加農保期間遭受傷病或罹患疾病致身心障礙者。
(2)被保險人因遭受傷害或罹患疾病,經治療後,症狀固定,再行治療仍不能期待其治療效果,如身體遺存障害適合身心障礙給付標準規定之項目,並經全民健保醫療機構診斷為永久身心障礙者,得按其當月投保金額,依規定之身心障礙等級及給付標準,一次請領身心障礙給付。
3、喪葬津貼:被保險人死亡時,按其當月投保金額給與喪葬津貼十五個月,前項喪葬津貼由支出殯葬費之人領取。
請領各項給付均需審查農保加保資格條件是否符合,如經審查不符加保資格條件者,依規定不得領取保險給付並應辦理退保。
相關訊息請參閱 行政院勞工保險局-農民健康保險